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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在利伯维尔奥卢米工业区举办品牌发布会
6月11日,据@比亚迪汽车消息,2025年6月5日,比亚迪携手当地经销商LOXEA(CFAO集团子公司),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奥卢米工业查看全文>>
小鹏X9在中保研安全碰撞测试中斩获G+评级,树立50万元内MPV安全新标杆
近日,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C-IASI)公布了最新一轮的碰撞测试结果,小鹏汽车旗下全新MPV车型——小鹏X9凭借卓越的安查看全文>>
海口视窗汽车讯 4月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通告称,本通告中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据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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